撞球 维基百科,自由的百科全书
司諾克盛行於英國、愛爾蘭、加拿大、馬來西亞、澳洲和印度等英聯邦國家以及香港,一度也曾流行於台灣。 近十幾年來,司諾克運動也在東亞得到推廣和普及,目前泰國、中国大陆等地都有優秀選手湧現。 這時必須撿起袋中的14顆子球重新排在三角框線裡,除最前端腳點位置留空外,其餘各球仍緊密排列,形成所謂的局間開球。 撞球運動的起源地目前尚無定論,有起源於西班牙、英國、法國等幾種不同的說法,但起源時間則大致公認為十四、十五世紀之間。
利用花式撞球中的母球、一號球(黃色)以及三號球(紅色)和十一號球(紅色)。 開球後的第一杆,選手若將大花球打進,往後他只能將大花球打進袋,另一方選手則打小花球。 一旦一方選手將他的子球都打進袋了,需再把8号球打進他指定的袋口才獲勝,若進錯袋或出杆犯規,則輸掉當局,否則其出杆權結束。
後來歐洲大陸有人將其搬至室內,改在四面有框圍住的桌面上玩,參與者以曲棍打擊圓球,令球與球相撞而得分,並以此進行了最初的無袋式撞球比賽。 當裁判向球員判罰兩分鐘退場時,會向受罰球員或職員舉起手臂伸出兩指示意;受罰球員須離場兩分鐘,時間從裁判鳴哨重新開始比賽時算起。 球員在被罰出場期間不得上場比賽,換言之,該隊的上場球員將減少一人。 如球員在上半場比賽結束前不足兩分鐘受罰,則有關懲罰會在下半場繼續。
當時在美國則同樣使用兩個球,但改用象牙製造,並且在台面上豎立類似鎚球的金屬球門,使球通過球門而得分,形成落袋式撞球的雛型[1]。 球員的球衣號碼應為1至99號,號碼顏色必須與服裝顏色及圖案有明顯分別。 球員持球不得超過三秒,持球時的走動不得超過三步;當球員單手或雙手接住球後,必須在三秒鐘內或三步之內將球擲出。
守门员不可以在控制球后持球离开球门区,亦不可以将球门区外地面上静止或滚动的球拿进球门区。 在他/她掷出球门球后,不可以在球触及其他球员之前在球门区外再次触球。 当球停留在球门区内或正向比赛场区滚动时,他/她亦不可以用脚或膝关节以下的部位触球[11]。 此外,1972年德国慕尼黑奥运会首度将七人制手球列为男子组之正式竞赛种类,而1976年加拿大蒙特利尔奥运会更增列女子手球比赛。 目前,手球运动正式成为国际性的运动项目,全球已有183个国家参与手球运动,更有达800,000支队伍参与其中[4]。
當裁判發現有球隊「消極比賽」時,可以作出預警手勢,讓控球球隊改變進攻方式;如裁判作出預警手勢後,進攻球隊仍沒有射門,則應判由對方擲自由球[10]。 其他場上球員可於雙方球門區外自由走動,而守門員除不可在對方球門區外走動外,場上所有地方都可以進入。 此外,1972年德國慕尼黑奧運會首度將七人制手球列為男子組之正式競賽種類,而1976年加拿大蒙特婁奧運會更增列女子手球比賽。 目前,手球運動正式成為國際性的運動項目,全球已有183個國家參與手球運動,更有達800,000支隊伍參與其中[4]。 第25分钟川崎前锋获得角球,角球开出后李源一禁区内有手球嫌疑,主裁判经VAR回放后判罚点球。 比赛开始时,其中一名裁判为“场上裁判”,站在开球球队的后方;当对方球队获得球后,原来的场上裁判会退至防守队(原进攻队)半场的外球门线位置,成为“球门线裁判”。
手球是手球運動或手球比賽的簡稱;也指手球比賽中的用球,但在這裡它代表前者。 標準的手球比賽由兩隊各派七名參與,包括6名普通球員及1名守門員,在長40公尺,寬20公尺的球場上互相對抗、互相進攻。 比賽目的是盡量將手球射入對方的球門內,每射入一球就可以得到1分,當比賽完畢後,得分最多的一隊則代表勝出。 手球是手球运动或手球比赛的简称;也指手球比赛中的用球,但在这里它代表前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