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球 維基百科,自由的百科全書
守门员亦可在比赛期间不持球离开球门区,并在比赛场区参加比赛;离开球门区的守门员,须遵守场上一般球员的规则[11]。 其他场上球员可于双方球门区外自由走动,而守门员除不可在对方球门区外走动外,场上所有地方都可以进入。 國際撞球運動聯合會並未主導各種撞球運動規則的制定,也不舉辦比賽,而是將其交給上述次級組織去運作。 近年來國際撞球運動聯合會致力於在國際體壇上爭取更大的舞台,而且獲得不錯的成績。 自1998年起,撞球已成亞洲運動會的競賽項目;而自2005年起,也已成為世界運動會的競賽項目。 8號球比賽開始時,子球放三角框裡,三角框的底部與腳顆星平行(球桌的短邊),前後的位置以最前端的球對應到腳點為準。
計時員主要負責計量比賽時間、暫停時間和受罰隊員的受罰時間,並於上述三項時間後鳴笛以示比賽重新開始或停止[20]。 球員離開場地後,替補的球員可在不通知計時員/記錄員的情況下隨時、重複地進場比賽。 比賽開始時,每隊上場球員不得少於五人;但比賽期間如有球員受傷或被逐,使某隊在場上的球員減至五人以下,比賽仍可繼續進行;只有裁判有權決定是否終止比賽[9]。 手球的用球必須為球狀,由皮革或合成物料製成,表面不許發亮或呈光滑狀。 每場比賽須設有最少有兩個球備用;備用球必須放在記錄台隨時準備更換。 手球的最高组织机构为国际手球联合会,简称国际手联,1928年成立,总部位于瑞士。
而对方队员则必须站在任意线外,并距离七米线至少三米,守门员亦不得越过守门员限制线,否则若掷球球员射门不中,将可获判重掷[16]。 掷边线球球员的一只脚必须踏在边线上,直到抛出皮球为止;掷球队员不可以将球放在地上,然后捡起。 当皮球整个越出边线或外球门线外,裁判会判“边线球”(Throw-in)。 边线球由球出界前最后触球队的对方执行;球员掷出边线球的位置应是皮球出界的地点;如果皮球越过外球门线,球员则在皮球出界的一侧边线与外球门线交界处掷出边线球。
手球规则允许球员用手(张开或并拢)、臂、头、躯干、大腿和膝部去掷球、接球、停球、推球或击球;但不可以用脚或膝关节以下的部位触球[10]。 1928年,国际业余手球联合会(IAHF)成立,并负责在德国柏林奥运会举办了首次的手球比赛项目(十一人制手球);其后,为庆祝联合会成立十周年,又在1938年创办了世界男子手球锦标赛。 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,欧洲成为主要战场,手球的推广才暂告中断[4]。 235是台灣選手自己發明的一種玩法,又稱四粒仔、台式開侖。
比赛在有球员判罚两分钟罚出场、取消比赛资格或开除,或球队执行七米球时,计时均需要暂停;此外,球赛的计时亦会在一分钟球队暂停和换人违例时暂停。 计时暂停时,裁判应用手势指示计时员停止和重启计时钟[12]。 此外,球员如没有任何明显的进攻或射门意图,而持续保持本队对球的控制,将被视为“消极比赛”,裁判可判罚由对方掷任意球。 当裁判发现有球队“消极比赛”时,可以作出预警手势,让控球球队改变进攻方式;如裁判作出预警手势后,进攻球队仍没有射门,则应判由对方掷任意球[10]。
手球起源于丹麦,于1936年第十一届奥运会上成为正式比赛项目,之后因为战争中断。 1957年7月13日,首届世界女子手球锦标赛在南斯拉夫举行。 1982年第九届新德里亚运会第一次将手球列入正式比赛项目。 球门柱必须相间漆上两种对比鲜明、并与背景有明显区别的颜色;同一场地的两个球门颜色必须一致。 球门应挂上球网,使掷进的皮球不会立即弹出或穿过球门[6]。
由於多了一顆球,開球時直接打進10号球機率很小,加上必須先指定球、指定袋,因此困難度比9號球競賽提高很多,是一種極具發展潛力的新興項目。 一方選手在出杆犯規或無球進袋之後,便停止出杆,換由另一方選手出杆,比賽依此方式進行。 犯規之後,接著出杆的選手有自由球的機會將球擺在球桌上的任何位置。 三顆星競賽使用紅、黃、白球各一個,白球和黃球都是母球,雙方各選一顆當作自己的母球。 擊球後母球必需碰到兩顆子球,而且在碰到第二顆球之前,母球必須最少碰台邊三次。 最初應該是一種在草地上進行的戶外運動,使用兩個圓形石頭,參與者使用一支靠在肩上的長曲棍,握住另一端去打擊圓石,令其滾動相碰的遊戲。
大会可通过量度场地两个对角线的长度,检查场地尺寸是否准确;场地对角线长44.72米、半场的对角线长28.28米[5]。 瓶式撞球是球桌中央放置數個小瓶,擊球目的是使球撞倒足夠數量的小瓶。 較為流行的意大利瓶式撞球使用無袋口開侖球桌,而丹麥瓶式撞球則使用有六個袋口的花式球桌。 擊球者不管打進母球或子球,都算得分,並可繼續擊球;否則換對手擊球。 一局比賽以率先打進8顆球者為勝,正規的比賽通常定為搶7局以上。 司諾克(Snooker)香港又名英式桌球,也是一種落袋式撞球,但因為具有悠久的歷史與獨特的地位,一般單獨歸成一類。
守門員不可以在控制球後持球離開球門區,亦不可以將球門區外地面上靜止或滾動的球拿進球門區。 在他/她擲出球門球後,不可以在球觸及其他球員之前在球門區外再次觸球。 當球停留在球門區內或正向比賽場區滾動時,他/她亦不可以用腳或膝關節以下的部位觸球[11]。